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交通事故引纠纷,刚柔并济促案结

作者:资溪县人民法院 周圣国  发布时间:2025-01-23 17:17: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拘留震慑主动履行完毕执行款项。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肖某驾驶人力二轮自行车,在行驶中撞到穿行人行横道的郑某,造成郑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肖某向郑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1489元,但肖某迟迟未履行,郑某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肖某仅有零星存款,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执行干警通过走访了解到,肖某早些年经营一家早餐店,后因经营不善关门歇业了,现生活来源主要靠其母亲的退休金接济。随后,执行法官联系双方约谈,经过释法说理后郑某同意肖某分期履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本以为该案到此结束,可肖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以“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充分利用司法拘留这把执行利剑,上门将肖某拘传至法院接受询问调查,但肖某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完全无任何履行意愿。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依法移送执行。直至身处羁押场所,肖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通过监所民警联系上执行法官,承诺联系亲友筹款,将赔偿款一次性还清。执行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解除拘留,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今后,资溪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崔贵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