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资溪县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司机岗1人。
二、招聘形式
统一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司机岗年龄限制为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0日至1999年4月10日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B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5年以上,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6.因经常需要外出出差,适合男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法机关有关岗位的人员;
7.本人及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得违反任职回避的相关要求;
9.本人及近亲属在法院有案件(原告一年内在本院有未结诉讼案件或作为被告的);
10.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步骤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资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1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溪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机动车驾驶执照正本及副本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及配偶不存在失信情况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五、书面资格审查
资溪县人民法院将组织进行集中书面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不进入测试阶段。要求诚信报考,报考者对提交的审查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个人考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招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书面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六、技能测试及面试
考试分两个阶段:道路驾驶技能测试、面试。
1.道路驾驶技能测试,测试时间暂定2024年5月17日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5月17日。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每位应试者的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
3.岗位考试总成绩中,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总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七、体检
确定体检对象,并予以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资溪县人民法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因招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需要递补或因其他原因需成果再利用的,由资溪县人民法院决定。
九、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及一切福利待遇),转正后予以缴纳三险。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由中共资溪县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5790642(政治部)